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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整!门槛降低!
@大连市职工
医保个人账户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
有调整
调整内容
以前规定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现在规定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只要大于等于商业健康保险参保缴费额,就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取消以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余额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只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额大于等于商业健康保险参保缴费额的,参保人即可用个人账户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政策背景
2012年底,大连市出台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余额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该政策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个人账户的共济作用,积极推动了个人账户结余额较大的参保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目前,共有5家商业保险公司的17种备案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广大参保人选择,为大连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补充。
调整理由
一是对标上海近两年,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促进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提高参保群众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国内很多城市已放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使用政策。例如上海市规定“参保人员首次购买产品时,需满足个人历年医保账户余额大于等于首期保费。即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足够支付当年保费的,就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二是提高精准保障水平在最需要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有既往病史,需长期服药或经常住院,个人账户资金沉淀较少,无法达到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额大于2000元的购买条件,本次调整将切实减轻这一人群的参保负担,提高精准保障水平。
新闻大连 (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医保局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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